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没有办专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班。但是,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关于“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的法规条款,遵循“教考分离”的原则,制定了全市语言文字培训机构的规范标准,着力引导全市的普通话培训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语言文字培训服务。
应试者可在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网页上查找到符合规范标准的上海语言文字培训机构的办学情况和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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