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2009-05-11 15:18:30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   钱明华
 
    今年三月起,我们党支部根据党中央、市委和市教委党委的布署,开始有计划地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形式多样:有中心三位领导深入学习后做的深入浅出的辅导;有党校教授的精彩报告;有全体党员认真研读中央文献出版社和党建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有关科学发展的理论读物;还有学习后热烈的大讨论。通过这一阶段的个人自学和一系列专题学习,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进一步理解和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一个重大战略思想,同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科学发展观立足现实,总结过去,面向未来,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有着十分丰富深刻的内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是中央对全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认识到党员干部受教育,是搞好实践活动的基础;科学发展上水平,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核心;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
    要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产生实效,我们必须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指导方针,因为科学发展观既统揽一切工作,又能贯穿每一工作的始终。作为一名语言文字工作者,一名共产党员,我想,对我而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促进本中心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首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勤奋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勤奋学习是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前提。做到全面系统持之以恒地学习。要克服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思想,强化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的意识,切实感受到如果不把握机会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就有被高速发展的时代所淘汰的危机,自觉地将勤奋学习的思想化作深入持久的行动。要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与深入学习本专业的知识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市的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在实践中获取真知,增长才干,使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本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从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其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坚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坚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来体现。做好工作,就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按客观规律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坚持在工作中思考,在思考中工作,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不断把工作质量推上新台阶。做好工作,就要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把自己的追求与中心的科学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工作,要有共产党员的先锋表率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讲究奉献,分工不分家,主动进行协商,作为中心的一份子,平时多做换位思考,知理识大体,不计较个人得失,同事间互相尊重,共同营造良好愉快的工作氛围,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整体的战斗力。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既是在本市深入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又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利民新政。如何将这项新任务落实好,对我们市语测中心的每个人来讲都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相信在中心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只要我们每个人牢固把握科学发展这一核心,从自身做起,在本职岗位上尽到自己的职责,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不会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92项)
 

 
发展改革部门
1、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已随职能调整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2、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3、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教育部门
4、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
5、义务教育借读费
6、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及文凭认证费
7、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和评审费
8、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
9、学位证书工本费
10、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
11、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
12、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
13、高校保送生综合能力考试考务费
公安部门
14、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登陆证、船员住宿证、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
15、暂住证(卡)工本费
16、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民政部门
17、社会团体登记费
1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和变更登记费
司法部门
1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财政部门
2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1、珠算证书工本费
22、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工本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2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5、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26、劳动合同鉴证费
27、劳动争议仲裁费
28、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9、外国人就业证工本费
30、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本费
31、人才流动中心收取的协调调出调入争议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33、工程定额测定费
3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含工业、交通、民用、市政公用等工程和建筑构件)
3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工本费
36、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印章工本费
37、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取的协调调入调出争议费
铁道部门
3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39、铁路工程质量监督费
交通运输部门
40、海员证(含加急)工本费
41、船员适任证书(含海船及内河船舶)工本费
42、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43、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44、海员服务簿工本费
45、航海专业培养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46、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工本费
水利部门
47、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农业部门
48、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不含检疫费)
49、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50、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1、新饲料添加剂审批费
52、进口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
53、农机服务费
54、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取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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